澳洲「AI版权大翻车」?创作者怒吼:别把我们喂给“码农”AI!

温故智新AIGC实验室

TL;DR:

澳大利亚最近想搞个大动作,给AI文本数据挖掘开绿灯,结果创作者们炸锅了,高呼“AI不能白嫖我们的劳动成果!”这不光是袋鼠国的事儿,全球都在为AI生成内容到底算谁的、版权怎么判这事儿吵得不可开交,简直是技术飞升与法理撕扯的年度大戏。

最近,澳大利亚的「生产力委员会」搞出了个大新闻,正琢磨着给他们的《著作权法》开个“后门”——允许人工智能(AI)进行文本和数据挖掘(TDM)时,可以免除版权责任。这消息一出,那感觉就像平地一声雷,直接把创作者们给“劈”懵了,尤其是资深媒体人崔西·斯派塞(Tracey Spicer)直接在媒体上拍桌子开喷,怒吼这简直是要把写作者的饭碗,直接“喂给”那些“brogrammers”训练出来的AI,这画风,简直让人梦回“赛博朋克”的荒诞现场。1

想象一下,几十年前,斯派塞还在布里斯班的新闻编辑室里,敲着她的雷明顿打字机,笔下生花,字字珠玑。再后来,Commodore 64这种“面包机”电脑也成了新闻工作者的“心头好”。1那时候,谁能想到,未来会有一种“数字饕餮”AI,不仅能模仿人类写作,甚至还想“白嫖”人类几十年积累的智慧成果?这不就是妥妥的“反向操作”吗?

AI“饕餮”盛宴:数据自由还是创意枯竭?

说白了,AI进行“文本和数据挖掘”是啥?用大白话讲,这就像是一个超级吃货,要把全世界的文字、图片、音乐、视频统统“吃”进肚子里,然后消化吸收,再“吐”出来变成它自己的“新”作品。这听起来是不是很像一个高效的“搬运工”加“洗稿机”?当然,AI自己可不这么觉得,它觉得这是“学习”,是“训练”,是“进化”。

但对于那些靠写字、画图、谱曲为生的人来说,这可不是什么“进化”,而是赤裸裸的“侵蚀”。如果AI可以随便拿走他们的作品进行训练,并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,那创作者们拿什么吃饭?他们的“智力劳动”难道就这么“贬值”了?澳大利亚生产力委员会的提议,就是想把AI训练数据的版权问题,从“事前授权、付费使用”变成“合理使用”甚至“豁免”,这无疑给本来就“卷”得不行的创作者们,又加了一把“火”。

“这种‘掠夺性’的产业模式很可能让我们无以为继。”1

——斯派塞的这句话,字里行间透着无奈与愤怒。这可不是杞人忧天,而是活生生的现实威胁啊。

全球「版权之战」:AI作品,谁说了算?

你以为这只是澳大利亚的“独角戏”?那你就太小看全球“版权之战”的精彩程度了。围绕着AIGC(人工智能生成内容)的版权归属和侵权认定,世界各国早已是“硝烟弥漫”,甚至出现了“魔幻现实主义”的剧情反转。

  • 中国:作为“AI大厂”频出的国家,我们的法院就显得“灵活”多了。比如北京互联网法院在“李某与刘某侵害作品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”中,就确认了生成式AI图片的可版权性,并且认为AI使用者也能享有著作权。这简直是给AI时代的创作者们打了一剂“强心针”,也推了一把AI产业的积极性。2毕竟,我们的法官大大们觉得,“人”在AI生成图中注入了“独创性”的努力,AI再智能,那也是人类“智力成果”的汇聚。2

  • 美国:美国的版权局则显得“老派”许多,至今仍在坚持“版权只能保护人类创造的产物”,“作者”一词不包括非人类。他们甚至多次拒绝为AI生成内容赋予版权,仿佛在说:“抱歉,AI,你还不够格当‘艺术家’。”2不过,他们也留了个“口子”,说要看AI工具如何运作,以及作者如何使用AI创建最终作品。这像不像一个既想拥抱未来,又有点放不下历史包袱的“矛盾体”?

  • 英国:英国法律则比较“旗帜鲜明”,直接就给AIGC版权保护开了绿灯,甚至在质疑声中还坚持认为“没有证据表明对计算机生成作品的保护是有害的”。2这可真是“我自岿然不动,任尔东西南北风”的典型。

这场全球范围内的“版权之战”,核心争议点无非就是:

  • 独创性:AI生成的,到底有没有“独创性”?是“智力成果”吗?
  • 思想表达二分法:AI学习了别人的“思想”(创意),生成了“表达”(作品),这算不算侵权?3

说白了,就是法律界的大佬们在争论,AI这个“学霸”,到底是“照葫芦画瓢”的复读机,还是真的能“青出于蓝而胜于蓝”的创新者。

创意人的「焦虑」与产业的「野心」:这笔账怎么算?

一边是传统创作者的“焦虑”,他们担心自己的作品被AI“免费学习”,然后被AI生成的低成本内容“冲垮”市场,甚至自己都可能被“卷”到失业。这就像一个百年老店,突然遇到了一个可以无限量、低成本生产“同款”的超级工厂,你说老板能不慌吗?2

另一方面,则是AI产业的“野心”,他们需要海量数据进行训练,如果都要逐一付费授权,那成本简直是天文数字,分分钟扼杀AI技术在摇篮里。没有充足的“养料”,AI怎么能茁壮成长,成为“新一代基础设施”呢?2

目前,各大AI巨头也开始尝试一些“曲线救国”的方案,比如:

  • “出版商计划”:AI公司和出版商合作,AI引入版权数据,同时给出版商分成收入,并提供技术支持。这就像是“付费订阅”模式,试图让大家“皆大欢喜”。4
  • “数据集提供商联盟”:一些机构和公司联合起来,希望能建立符合著作权法的AI版权数据开发利用标准,推动合作,减少摩擦。4

这中间,最让人头疼的还不是AIGC本身的版权归属,而是AI训练过程中使用他人作品到底算不算侵权。像《纽约时报》起诉OpenAI和微软这样的案子,就是典型的“数据来源原罪”争议。4如果AI训练数据本身就是“盗版”,那它“学习”出来的“新”作品,是不是也带着“原罪”呢?

所以,如何平衡保护创作者权益和推动AI产业发展的天平,已经成了摆在全人类面前的一道“送命题”。这不仅影响着我们未来的“文化产品市场”,更关乎着“人工智能产业本身的发展”。2

从技术角度看,人工智能的发展势不可挡。但法律的脚步总是要慢一些,就像一个老司机,在超速的AI跑车后面,努力追赶。如何在鼓励创新的同时,不让“人”的价值被无情碾压,这是个世纪难题。或许,就像历史上的录音技术、广播技术、互联网技术一样,每一次新技术的冲击,最终都会促使著作权制度进行调整和优化。2

或许,未来的法律不仅要保护作品,更要保护“创作行为”本身,或者引入新的“邻接权”概念,让创作者们在AI的时代也能“体面”地生活。毕竟,再强大的AI,也离不开人类最初的火花和智慧。

引用


  1. Watering down Australia’s AI copyright laws would sacrifice writers’ livelihoods to ‘brogrammers’ | Tracey Spicer · The Guardian · Tracey Spicer (2025/8/12) · 检索日期2025/8/12 ↩︎ ↩︎ ↩︎

  2.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(AIGC)著作权保护 - 人民法院出版社 · 人民法院出版社 (2024/12/18) · 检索日期2025/8/12 ↩︎ ↩︎ ↩︎ ↩︎ ↩︎ ↩︎ ↩︎ ↩︎

  3.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(AIGC)著作权保护 - 人民法院出版社 · 人民法院出版社 (2024/12/18) · 检索日期2025/8/12 ↩︎

  4. 人工智能训练数据的版权争议及合规方案 - 君合 · 君合 · 张传磊, 顾劭宇, 周峻宇 (2025/2/11) · 检索日期2025/8/12 ↩︎ ↩︎ ↩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