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州AI监管上演“神反转”:大招被否,小招却组团出道?!

温故智新AIGC实验室

TL;DR:

加州州长纽森玩了一把“声东击西”?大家以为的**“超级AI安全法案”被他一票否决了,理由是怕扼杀创新。但别急着吃瓜散场,纽森转身就签了一堆“小而美”的AI法案,从深度伪造到数据隐私,几乎把AI应用的边边角角都“打上补丁”**了!

最近,科技圈的吃瓜群众们可能都听到一个消息:加州州长加文·纽森(Gavin Newsom)“签了”一项“重大AI安全法案”,大有要成为全美AI监管“卷王”的架势。RSS标题更是直接喊话:这是“全国最强硬的AI规则之一”!听起来是不是很“燃”?很**“炸”**?

然而,真相往往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,甚至……有点**“神反转”**的味道。

“大招”被“一票否决”?纽森州长上演“左右互搏”?!

没错,你没看错,我也没打错字。那个被媒体和科技圈寄予厚望、一度被认为是加州“重大AI安全法案”的SB-1047法案,实际上在2023年就被纽森州长给否决了12

当时,这项法案可谓是雄心勃勃,目标直指那些“超级大”的AI模型,要求它们:

  • 必须具备“一键关停”能力:想象一下,如果AI真的“失控”,能直接断电,是不是感觉安心多了?
  • 安全协议和问责机制:得有规矩,出事了得有人负责。
  • 每年独立审计:就像公司财报要审计一样,AI的安全也得请“第三方”来体检。
  • 安全事件上报:出了任何幺蛾子,都得向司法部长“打小报告”。

这要是真成了,那绝对是给AI套上了**“紧箍咒”。但纽森州长却对此说了“不”。他给出的理由是:这法案“过于严格”,可能会“阻碍创新”**。

“我们需要在监管和创新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。”1

好家伙,一边说要“最强规则”,一边又“手下留情”,这操作让不少人大跌眼镜。看来,**“刀子嘴豆腐心”在AI监管这事儿上,也是真实存在的。毕竟,谁也不想成为第一个因为监管过严而导致“科技人才流失”的“罪人”**吧?

“小而美”组合拳:加州AI监管的“暗流涌动”

虽然“大招”SB-1047“出师未捷身先死”,但纽森州长可不是那种“一拳落空就歇菜”的人。他更像是一个**“组合拳”高手**,虽然没有“一招制敌”的重磅法案,但却签了一箩筐针对AI不同“痛点”的“小而美”法案,悄无声息地构筑起了一个多维度、广覆盖的AI监管网络。34

这些法案,就像是给AI这匹脱缰野马戴上了一系列不同型号的“缰绳”和“眼罩”:

  • 明确AI“身份”:AB 2885

    • 这个法案就像是给AI发了一张“身份证”,首次在加州法律里明确定义了“人工智能”——“一个工程化或基于机器的系统,其自主程度各不相同,能够为其明确或隐含的目标,从接收到的输入中推断出如何生成能够影响物理或虚拟环境的输出。”3
    • 点评: 终于不用再为“什么是AI”吵架了,至少在加州法律里,它**“有户口了”**。
  • 打击“假冒伪劣”:SB 942 & AB 2013

    • SB 942要求生成式AI系统对图片、视频、音频加“水印”,而且必须是**“不可见且难以移除”的,还要提供“AI检测工具”**。3
    • AB 2013则要求生成式AI开发者披露训练数据的高级摘要,包括数据来源、是否包含个人或受版权保护数据等。3
    • 点评: 这就像给AI作品盖上**“防伪标识”,顺便把AI的“老底”也给翻了出来。以后想用AI生成假新闻、假视频来“带节奏”**?没那么容易了!
  • 严防“AI乱政”:SB 896 & 选举三法案

    • SB 896要求加州应急服务办公室每年评估AI对关键基础设施的风险,政府部门用AI跟民众沟通时,必须说明,还得告诉你怎么找到“真人”3
    • 针对选举相关的AI生成内容,加州也出了三项法律(AB 2655, AB 2355, AB 2839),要在线平台阻止标记欺骗性内容,政治广告用AI必须披露3
    • 点评: 别让AI在“公务员”和“选举”这些**“严肃场合”胡来,万一它“搞事情”**,后果不堪设想。
  • 隐私“保卫战”:AB 1008 & SB 1223 & SB 976

    • AB 1008****明确个人信息可以存在于AI系统,相当于给《加州消费者隐私法》(CCPA)打了个“补丁”。3
    • SB 1223更是把**“神经数据”列为敏感信息,和科罗拉多州“同步接轨”**,走在了前沿3
    • SB 976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**“成瘾性推送”,夜间推送更是“不准”**。3
    • 点评: AI时代,你的**“脑电波”“数据指纹”都可能被AI“洞察”,隐私保护当然要“武装到牙齿”**。
  • 行业“定制”法规:医疗、娱乐、儿童保护

    • 医疗(AB 3030, SB 1120):医生用AI和病人沟通,必须告知,还得有**“真人医生”**监督。3
    • 娱乐(AB 2602, AB 1836):工作室用演员的数字替身、声音,必须获得同意。AI想“抢饭碗”?先过**“同意”**这一关。3
    • 儿童保护(AB 1831, SB 1381):把儿童性虐待材料(CSAM)的法律扩展到AI生成内容“零容忍”3
    • 点评: 各行各业的AI应用,都得**“因地制宜”,不能“一刀切”**,毕竟“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”。

“平衡木”上的舞蹈:创新与监管的永恒拉扯

纽森州长这一系列的**“骚操作”,其实清晰地描绘了加州乃至整个美国在AI监管上的复杂心态**:既怕AI**“野蛮生长”带来社会风险,又怕“过度束缚”**扼杀了这个新经济增长点的无限可能。

这是一个在**“平衡木”上跳舞的过程。SB-1047的被否决,是加州在“大而全”的监管尝试中,对创新活力的一次“妥协”。而随后签署的这一系列“小而美”法案,则更像是“打地鼠”,哪里有问题点,就打哪里,力求在细分领域“堵住漏洞”,保障“社会底线”**。

加州作为全球科技创新的**“风向标”,它的AI监管实践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**。未来,我们可能还会看到更多这种**“螺旋式上升”**的监管路径:先摸索,再试错,既要踩刹车,又不能熄火。

所以,加州的AI监管故事,远没有结束。这只是一部**“科技连续剧”的新章节,下一集会有哪些“高能预警”“神来之笔”?咱们拭目以待**!

引用


  1. 加文·纽瑟姆州长否决了人工智能安全法案SB-1047·r/Futurology·(2023年)·检索日期2024/7/24 ↩︎ ↩︎

  2. 加州AI安全法案SB-1047被否决:纽森州长强调平衡创新与监管·ForwardPathway·(未知)·检索日期2024/7/24 ↩︎

  3. 美国加州近期AI与隐私立法梳理:哪些已颁布,哪些被否决?·安全内参·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·(未知)·检索日期2024/7/24 ↩︎ ↩︎ ↩︎ ↩︎ ↩︎ ↩︎ ↩︎ ↩︎ ↩︎ ↩︎ ↩︎ ↩︎

  4. 加州人工智能法2024:法规解读·Ultralytics·阿比拉米-维纳(2024年10月10日)·检索日期2024/7/24 ↩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