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L;DR:
当前AI深度合成技术被广泛滥用于制作虚假“擦边”内容与诈骗,对个人隐私和数字信任构成严重威胁,现有技术防线和监管机制形同虚设。这背后是商业利益驱动下的流量畸形,以及技术发展与伦理法规建设之间的巨大鸿沟,亟需多维度的系统性治理来重塑数字信任基础。
AI技术,作为人类文明进程中的双刃剑,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着我们的数字现实。然而,当其强大能力被恶意滥用,用于制造以假乱真的虚假内容、侵犯个人肖像权与隐私,甚至成为流量变现的“灰色密码”时,一场关乎数字信任、社会伦理乃至个人安全的攻防战,已然拉开序幕。从普通个体深陷“AI换脸”诈骗危机,到公众人物遭遇恶意“造黄谣”,再到社交平台充斥着明星“一键换装”与“擦边”内容,我们正目睹一个失控的流量场和形同虚设的技术防线。
技术变革的社会维度:数字身份与信任的侵蚀
深度合成技术,尤其是AI换脸与文生图技术,正在模糊真实与虚假的边界,深刻侵蚀着数字时代最宝贵的资产——信任。过去一年,多起事件敲响警钟:电子科技大学人工智能专业导师高翔因“AI换脸”不雅视频险遭诈骗;白领小雅的公开照片被“克隆”用于不明目的,内心充满被制作色情内容的恐惧;青岛保时捷女销冠和台球运动员王思诺则深陷恶意AI“造黄谣”风波。这些受害者横跨不同社会阶层,揭示了AI滥用对个人名誉、肖像权和隐私的无差别打击1。
这种侵蚀的深层影响在于,它动摇了我们对数字信息真实性的基本判断,引发广泛的社会焦虑2。当肉眼难以辨别虚拟与现实,当个人形象可以被轻易复制、篡改并用于非法用途,数字身份的完整性被破坏,人们对网络社交、在线交易乃至远程沟通的信任基础将被削弱。长远来看,这将不仅是个人权利的侵害,更可能引发信任危机,激化社会矛盾,甚至威胁国家安全2。
失控的流量场:商业驱动下的AI滥用
在数字经济的逻辑下,流量即财富。AI深度合成技术的高仿真性、低成本和易得性,使其迅速成为一些人追逐“流量密码”的工具。社交平台上,“AI换装”、“AI擦边”内容泛滥成灾,部分账号依靠此类内容吸粉,甚至提供教程指导用户借此“起号变现”。例如,某视频平台上的“AI瑶瑶”账号,发布性感AI女性视频,点赞过万,收藏转发过千;更有甚者,有用户开出高达5万元的学费,只为学习这套“流量密码”。小红书、百度图片也成为“擦边”内容的重灾区,暗示性关键词和诱惑图片随处可见。
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对12款主流AI应用实测发现,其中5款可轻松实现明星“一键换装”,9款能生成“擦边”图片1。这意味着,这些技术在设计之初或后续运营中,未能建立足够坚固的伦理与安全防线。商业利益的诱惑,使得一些平台和开发者在追求用户增长和功能便捷性时,对潜在的滥用风险采取了放任甚至助长的态度。这种“AI即服务”(AIaaS)的犯罪模式,甚至渗透到暗网,形成制作儿童色情内容的“Deepfake as a Service”平台,构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3。这种商业模式的畸形发展,正是技术滥用屡禁不止的核心驱动力。
技术防线与监管困境:猫鼠游戏的深层博弈
面对日益猖獗的AI滥用,技术防线为何如此脆弱?多位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,这并非技术不能,而是“算力成本”与“责任缺失”的权衡。AI工程师承认,如果提示词足够“精巧”,系统确实可能无法识别真实意图。然而,技术上完全可以在提示词阶段失败后,在图片生成过程中进行二次检测并阻止违规结果,或构建名人图片识别模型充当“防火墙”1。但这些都需要消耗大量算力,增加运营成本。
现行法规虽然提供了原则性框架,如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4、《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》4等对个人信息保护和内容审核提出了要求,但实践中仍存在诸多灰色地带。梁倩律师指出,“擦边”内容的界定标准模糊、实务认定不统一、审核义务边界不明确,导致技术标准缺失和法律责任认定困难。平台普遍采用的“疑似AI创作,请谨慎甄别”提示语,并不能自动豁免其法律责任。这种“标注”而非“拦截”的策略,凸显了监管与技术迭代之间的非对称发展现状。
AI伦理与治理:构建多维协同的防护网
要从根本上遏制AI滥用乱象,必须构建一个由法律、技术、平台、社会与国际合作构成的多维协同治理体系,实现“系统治理”与“源头治理”。
首先,完善法律法规,提升震慑力。我国已有的《民法典》对肖像权、名誉权有明确规定,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也对个人信息的处理提出“单独同意”原则15。未来应考虑制定专门立法,确立技术应用负面清单,区分娱乐创作、公共传播、身份认证等场景设置差异化合规标准2。更关键的是要提高违法违规成本,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,在刑事制裁中考虑适用禁止令,以期改变企业在“灰色地带”的损益计算,激发合规积极性12。
其次,强化技术嵌入式治理。复旦大学副教授郑骁庆建议,为所有AI生成内容加上人眼不可见但系统可检测的“数字水印”,以便快速溯源和识别15。美国《深度伪造责任法案》也提出强制添加“不可删除的数字水印”5。此外,应推动平台建立“技术筛查+人工复核+第三方评估”的复合审核机制,并建立国家级深度伪造检测平台,整合多模态鉴别技术,构建“生成—传播—消除”的全周期响应体系2。
第三,落实平台主体责任,实现穿透式监管。平台不仅应强化内容审核,更应建立用户资质核验机制,对AI视频创作者实行生物特征绑定与数字证书认证,形成可溯源的创作者信用档案5。对AI模型和算法进行审计,确保其训练数据合法合规,并嵌入伦理审查机制。对于屡次违规的账号和技术提供方,应采取严厉的限流、警告、封禁乃至刑事追责措施。小红书、抖音已开始处置虚假低质AIGC内容,并尝试主动标识,但仍需更积极的介入。
最后,加强社会共治与国际协作。通过媒体和教育机构普及AI技术知识,增强公众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2。建立便捷的举报和投诉通道,鼓励民众积极参与内容监控。同时,针对跨境服务器托管、虚拟货币支付等黑灰产,必须加强与国际社会的交流与合作,建立信息共享和执法合作机制,形成跨国打击AI技术滥用行为的联动网络25。
未来社会图景展望:信任重构与数字文明的基石
AI深度合成技术的滥用,无疑是对数字文明根基的严峻挑战。我们正处在一个关键的转折点:是任由技术野蛮生长,侵蚀社会信任,还是通过深思熟虑的伦理考量、有力的法律规制和创新的技术防御,引导AI“向善”发展?
未来3-5年,随着AI模型的进一步演进,生成内容的拟真度将达到肉眼更难辨别的程度,音频、视频甚至实时交互的“数字克隆人”将更具迷惑性。这要求监管政策必须具备前瞻性和动态适应性,不能总是滞后于技术发展。技术企业也必须从“工具理性”转向“价值理性”,将道德算法、伦理准则内嵌于产品设计和算法开发之中5。
这场围绕AI深度伪造的攻防战,实质上是对数字时代人类身份、信息真实性和社会信任的定义与重构。唯有在技术创新、商业实践、法律规制和伦理约束之间找到动态平衡,形成多主体、全链条、协同共治的生态,才能真正利用AI的巨大潜力,避免其沦为“数字瘟疫”的催化剂,共同构建一个可信赖、可持续发展的数字未来。
引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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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技术滥用调查:明星可被“一键换装”,“擦边”内容成流量密码,技术防线为何形同虚设?·每经头条·宋欣悦 郑雨航 岳楚鹏(2025/10/13)·检索日期2025/10/13 ↩︎ ↩︎ ↩︎ ↩︎ ↩︎ ↩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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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换脸的应用风险及治理 - 最高人民检察院·最高人民检察院·田宏杰 张建忠 阴建峰 高艳东(2025/06/20)·检索日期2025/10/13 ↩︎ ↩︎ ↩︎ ↩︎ ↩︎ ↩︎ ↩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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滥用AI换脸技术乱象调查 - 新华网浙江·新华网浙江·孙天骄(2025/02/07)·检索日期2025/10/13 ↩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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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成式人工智能法律风险全景与合规指引- 上海 -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·华一樵(2025/07/28)·检索日期2025/10/13 ↩︎ ↩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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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枫观察| 从工具理性到价值理性:AI换脸技术侵权样态及风险规制·国枫律师事务所·张明(2025/03/18)·检索日期2025/10/13 ↩︎ ↩︎ ↩︎ ↩︎ ↩︎ ↩︎